房屋為持分共有者自2015年起將分別寄送稅單! MyGoNews房地產(chǎn)新聞 房地稅務(wù)
房屋為持分共有者自2015年起將分別寄送稅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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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房屋為持分共有者自2015年起將分別寄送稅單!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(dǎo)】以往房屋稅是一間房屋一張稅單,從2015年起開始不同囉!稅務(wù)局表示,自2015年起房屋與他人持分共有者(不含公同共有),將依房屋持分比率分別寄送房屋稅繳款書。
 
為了讓民眾瞭解這項(xiàng)變革,稅務(wù)局已針對持分共有房屋卻未申請分單者寄發(fā)通知書。收到通知單的民眾若覺得分單繳納不方便,可以由全體共有人填妥資料後,利用背面廣告回函,免附郵票寄回或傳真方式,即可恢復(fù)為管理人繳納房屋稅。另外,如果通訊地址有變更,也可以利用這張通知書申請變更地址。若無須更改通訊地址及分單管理人,則不必理會該通知單。
 
舉例說明,甲乙丙3人共同持有一間房屋,持分各三分之一,以往房屋稅開徵時只會收到一張房屋稅單,納稅義務(wù)人名稱為「甲乙丙等3人」,自2015年起房屋稅將依持分比率分單課徵,所以甲乙丙3人各會收到一張稅單,稅額各為該房屋稅的三分之一。如果甲乙丙覺得分單繳納不方便,可以由全體共有人(即甲乙丙3人)推定甲為管理人,並填妥資料後以郵寄或傳真方式寄回通知單,就可以恢復(fù)以甲為管理人繳納房屋稅,到時房屋稅單會恢復(fù)為1張。
 
地方稅務(wù)局特別提醒,以往房屋為持分共有者,僅針對有特別申請房屋稅分單的民眾才會分別寄送稅單,自2015年起分單課徵,許多民眾將會是第1次收到房屋稅單,為避免無法收到房屋稅繳款書,如有通訊地址變更請聯(lián)絡(luò)該局辦理更正。